在服务业、外贸加工等行业,每到节假日,工作会越来越忙。因此,单位在节假日安排职工加班的情况十分常见。那么用人单位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安排职工加班,应如何计发职工工资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此有明确的规定:
安排职工在每天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加班的,按照不低于职工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加班工资,或者安排职工补休;安排职工在休息天加班,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职工本人日工资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加班工资;安排职工在法定休假节日(指元旦一天、春节三天、劳动节三天、国庆节三天)工作的,按照不低于职工本人日工资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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