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末年初,对于乌鲁木齐市待业青年李毅来说,别有一番纪念意义。他顺利通过了政治审查,到市人事局填写国家公务员表格,实现了当人民警察的梦想。
李毅被破格录用为人民警察,缘于他的见义勇为行动。
1998年6月3日凌晨2点50分左右,刚从部队退役的李毅和家人一起看电视,突然,临街的窗外传来几声妇女的“救命”的呼喊。李家父子闻讯,穿着拖鞋就冲出院门,李毅手持十字镐跑在前面。两名被劫的女青年惊魂未定地指了指劫匪逃跑的方向,便迅速乘车到医院治伤。
李毅父子继续向歹徒追去,距离越来越近,当距劫匪只有1米多远时,李毅猛地向一名劫匪抡起十字镐,并扑了上去,两人同时倒在水沟里。李毅按住劫匪,劫匪穷凶极恶,抽出匕首向李毅乱捅。李毅左腿膝盖处被捅伤,但他忍着伤痛和劫匪搏斗,最后和父亲、弟弟一起制服了两名劫匪。之后,他们向“110”报了警,并将劫匪押送到公安机关。
两名遭劫的女子是姐妹俩,其中一人被劫匪刺中胃部不幸死亡,一人胳膊上被劫匪刺伤,缝合6针。
李家父子三人见义勇为擒获劫匪的事儿并没张扬,后来邻居知道了实情,一些媒体作了报道,李毅的名字才出现在报纸、广播和电视上。
随后,水磨沟区、乌鲁木齐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及见义勇为基金会相继给予李毅表彰奖励,他还受到公安部、中宣部、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的表彰,被授予全国人民群众见义勇为与犯罪分子作斗争先进分子。与此同时,自治区和乌鲁木齐市的有关领导也多次看望慰问李毅及家人。
当李毅提出想当一名人民警察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想法时,得到有关领导的高度赞赏。近日,在各级领导的过问和有关部门的积极努力下,李毅终于实现了这个孩提时代的梦想,成为一名人民警察,被分配到乌鲁木齐市公安局水磨沟区分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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