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公费医疗制度的终结和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出台及实施,因伤风感冒之类小病到药店自行购药的人越来越多。于是,零售药店、分店、连锁店纷纷应运而生。从成都长顺中街尾到长顺下街末不足一公里的小街上冒出了八家药店。是什么动力催生出这么多药店呢?那就是非常可观的利润。
2月14日,笔者以普通消费者的身份,在长顺中街、东城根街等方圆一公里左右的地方,以同一种药物,同一种品牌,同一种剂量为调查对象,作了一次药品购买和暗访,其结果令人瞠目。
药品调查对象:四川美大康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利巴韦林片每盒:20m g×10片×2板。此药系一种抗病毒品种。
在青龙街71号的瑞华药业连锁店,营业小姐称该药报价7元,笔者试探道:“能不能再优惠点?”不行,我们已经很优惠了。笔者开票买下一盒。
在长顺中街199号的青羊区医药总公司青羊大药房,当营业员报价该药14元之后,笔者提出:“这价高得太离谱了,是不是弄错了?据本人所知,有的药店同样品牌才卖7元,你们怎么就翻番了?”一位女士拿出一“绿皮”厚本子,找到该品牌的价目说:“看嘛,我们执行的是四川省规定的价格,没错。”于是,笔者开票付款买药走人。
在八宝街28号的四川医药经贸大药店,一个小伙子报价该药9元之后,笔者直言:“你们这药卖9元,根据是什么?”国家指导价,不信你去问。他底气十足。不由笔者又掏钱买下一盒药。
在槐树街40号的成都中药材站经营门市部,该药标明零售价9元。笔者购药之后,一个中年妇女语气肯定地说:“我们卖的是规定价,上级主管部门三天两头就来查一回,咋敢乱卖哟。”
在东城根上街39号的成都海南新特药公司营业部,该药的零售价为15.50元。一个年龄较大的女士将一盒连着标价签的药递给笔者。笔者有些吃惊:“咋这么贵哟,简直是暴利!”她耐心地解释,我们都是按物价部门规定卖的,15.50元已经是优惠价了。笔者到收款处交钱时,又对收款员说:“你们这药赚得太狠了,完全是暴利,我要找你们领导给个说法。”这下可惹恼了她:“你到物价所去报嘛!”她大声嚷道。
那么这盒药到底该卖多少钱?
笔者就以上调查情况电话询问了成都市物价局消费品价格管理处的熊女士,经她证实:政府规定四川美大康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20m g×10片×2板的利巴韦林片的零售价为每盒9元。据她介绍:政府规定的药品零售价不得突破。谁要违反规定乱涨价,一经发现或举报,物价部门一定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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