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在近年国企改革力度加大、企业减员和职工下岗增多的情况下,采取一系列积极措施,有效地缓解了就业压力,城镇登记失业率一直控制在3%左右。全市去年有13.48万失业人员实现就业,期末失业率为3.15%。
广州市1997年以来陆续投放再就业专项资金1.21亿元,用于资助下岗失业人员专业培训,鼓励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奖励就业机构和用人单位提供岗位空缺信息,扶持职工生产自救。
广州市还通过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职业技能鉴定制度和再就业准入制度,增强劳动者的职业技能素质和就业竞争力。仅去年就有近19万名劳动者参加了职业技术培训,约11.3万人次参加了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全市当年新增下岗职工人数已从1998年的6.85万下降到1.2万。
目前,广州市已成立专门的劳动力及人才市场管理机构,劳动力市场信息实现市、区、街三级联网,平均每日网上保持招工单位1000多个,有效空缺岗位6000多个。全市去年以来取缔非法职业中介176户,有效地促进了劳动者的有序就业。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人分析说,下一步广州市劳动力的岗位变换和流动会更加频繁,失业特别是结构性失业将进一步增加。为此,广州市正着力发展弹性就业形式,全面拓展“公益性就业岗位”,把鼓励从事社区服务业作为促进就业的主攻方向。同时采取代缴社会养老保险费、补贴部分劳务费、资助公益性就业机构等方式,扶持弱势群体实现再就业。
为使失业人员再就业和鼓励自谋职业的优惠政策落到实处,广州市规定,凡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其他经济实体实现就业的,每人可领1500元创业上岗扶持费。凡用人单位与下岗、失业人员签定一年以上劳动或借工协议的,男30-39岁,女26-34岁,每人资助1000元;男40岁(含40岁)以上,女35岁(含35岁)以上,每人资助1500元。招特困下岗、失业人员就业的,不分年龄档次,每人资助2000元。
广州市今年将大力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争取企业职工全年培训率达30%、职业技能鉴定率达100%,让职业训练与实现就业相互挂钩。争取全市城镇就业率达到60%以上,将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