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在总结去年5个试点县农村税费改革经验的基础上,今年将在全省范围内推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
甘肃省委、省政府已制定《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方案》,近日将下发全省各地执行。试点方案的主要内容有:取消乡统筹费、农村教育集资等专门面向农民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集资;取消屠宰税;逐步取消统一规定的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调整农(牧)业和农业特产税政策;改革村提留征收使用办法。
与《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相配套的措施,也将在近日内下发全省各地。配套措施主要是:规范农村收费管理,建立健全农民负担监督机制;加快乡镇机构改革,精简乡镇机构,压缩财政供养人员和村组干部人数;改革和完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规范县(市、区)、乡(镇)之间的分配关系;完善农税征管体制,规范农业税征收行为;进一步完善村级组织和民主法制建设;把握政策界限,妥善处理乡村债务和农户税费尾欠;精心开展核产定税工作,切实将农村税费改革政策落到实处;培育和完善农村市场体系,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加强领导,深入宣传,完善政策,保证农村税费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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