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台胞欢欢喜喜与女友从重庆出国旅游,返程时因台胞证未再加签滞留泰国。谁应承担此间责任?
台胞陈冠宇昨日(3月13日)向《重庆晚报》投诉,今年2月16日,陈与女友参加重庆的中国青年旅行社的泰国9日游。在缴费时,陈把所有的资料(包括台胞证)交给青旅,对方亦告知一切手续无误,出入境都没有问题。
2月24日,至曼谷机场欲返回祖国大陆时,青旅领队告知陈不能随行,原因是他的台胞证须在当地再加签。当时由于已是下午6点,返程飞机8点起飞,已经来不及了。女友走了,孤苦伶仃的陈于次日搭乘飞机从曼谷到香港再回重庆,额外花掉4000多元。
陈找到青旅,认为对方应该负全部责任。领队专业知识不足,导致游客损失;与旅行社签订合同中规定:旅行社应该向客人提醒注意事项,对台胞证出入祖国大陆要再次加签这样的大事,绝对是在“注意”之列。
青旅负责人解释:陈此次出国旅游是自己办的签证,旅行社不对签证负责;因旅行社很少接到台胞通过祖国大陆出境旅游,工作人员不是很熟悉业务,应该负有一定责任,而不是主要责任。旅游质量监督所已受理了此桩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