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3月21日召开农村税费改革工作会议,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强力推行农村税费改革。5月底以前,新的农业税任务将落实到村和农户,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张榜公布。
河南这次税费改革的主要内容是“三取消、两调整、一改革”,即取消乡统筹费、农村教育集资等专门面向农民征收的行政事业性税费和政府性基金、集资;取消屠宰税(2000年为2.1亿元);取消统一规定的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目前每个农村劳力每年15-30个);调整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政策;改革村提留征收使用办法。改革后,农业税按照农作物的常年产量和规定的税率征收,将原农业税附加并入新的农业税。计税土地为第二轮承包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常年产量以1998年前5年农作物平均产量确定。农业税税率最高不超过7%。在计税土地上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不重复交叉征收。农业税附加比例为农业正税的20%。今后,村内兴办集体生产公益事业所需资金,实行一事一议,由村民大会讨论决定,并实行村务公开、村民监督和上级审计。村内一事一议筹资实行上限控制,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5元。农业税及其附加,以后分夏、秋两季征收。
据测算,税费改革后,新的农业税及其附加将比现在实际收缴的农业税及乡统筹、村提留减少23亿元。然而,目前河南省有2145个乡镇,财政供养人员110万人,平均每个乡镇超过500人,此外还有众多的村组干部。机构不精简,人员不压缩,乡村两级支出就很难减下来,也难以从根本上减轻农民负担。
河南省省委书记陈奎元、省长李克强在会上再三强调,一定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格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的政策,决不允许阳奉阴违,让政策变调走样。 (王方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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