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山东省科技厅获悉,山东日前制定了详细的政策措施,以推动省属科研机构实行企业化转制,促进高新技术的产业化。
山东现有省属科研机构101个,其中技术开发类36个,社会公益类65个。此次山东根据各科研院所的性质制定了不同的转制方案。对省科学院、省农业科学院、省医学科学院等三大院所,强调发挥其自身学科优势,优化配置科技资源,完善内部运行机制,使其成为山东高新技术研究开发和成果转化的重要基地。大力兴办科技产业,多数院属研究所及各类单位实行企业化转制,逐步发展成为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高科技产业集团。少数具备条件的院属研究所可转为技术服务与中介机构或非营利性机构。
对于技术开发类和有面向市场能力的社会公益类科研机构,原则上要整体向企业转制,或自主选择进入企业、组建企业集团;具备条件的科研机构可转为技术服务与中介机构,保留事业单位性质,实行企业化运营;主要提供公共服务、无法得到相应经济回报、确需国家支持的科研机构,仍作为事业单位,按非营利性机构运行和管理,其中具有面向市场能力的部分,也要向企业化转制并逐步与原科研机构分离;个别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重大基础性或共性技术服务、无法得到相应经济回报的科研机构,通过调整结构、优化组合形成一支精干队伍,可以继续按事业单位管理。
对多年不承担科研任务或不以科研为主要任务的科研机构,划出科研序列,不再作为省属科研机构管理,由各主管部门根据国家和省有关事业单位改革的要求负责其改革工作。
山东省科技厅有关人士表示,争取用3年时间,使绝大部分省属科研机构完成企业化转制,用5年时间,建设10个左右不同类型、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高新技术研究中心,形成山东的科研新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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