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喜宴没人付账,酒家便盯上了喝喜酒的客人,偏偏还真有人糊里糊涂地签了帐单。5日,上海静安法院一审判决签单人承担了近两万元的婚宴费用。
去年3月28日,上海某仓储配送公司老总陆某到一家酒楼参加朋友的婚礼,而这家酒楼恰巧是他常去的。婚宴结束后,因为新婚夫妇是酒楼的一个熟客介绍的,因此没有马上结账,没想到,他们以后再也没有来付账。4月1日,陆某所在的公司也到这家酒楼设宴,散席时,陆某在服务员递上的7432元和19388元两张帐单上匆匆签了字。第二天,酒楼派人收账。陆某这才发现,其中19388元的一张是上次婚宴的帐单,因而拒付,酒楼遂告上法院。
法庭上,陆某认为自己只是喝喜酒的客人,未曾许诺承担婚宴费用。4月1日那天是仓促之间误签了帐单。
法院经审理认为,陆某出席了婚宴,又在帐单上签字认可,可视为对支付这笔费用的承诺。虽然陆某是喝别人的喜酒,但为什么就餐和付钱并没有直接的联系。因此,一审判决陆某支付1938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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