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宁夏回族自治区在党政领导干部中开展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去年,仅此一项全区共查出各种违纪、违规问题金额4亿多元。
据自治区审计厅介绍,宁夏加强领导干部监督和管理,去年制定出台了《宁夏回族自治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办法》,改变了以往“先离任、后审计”带来的“审计难,处理更难”的被动局面。自治区为体现“公正、公开”原则,全区各级审计机关与纪检、组织、监察、人事部门建立了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各地市、县因地制宜,也出台了一些办法、规定、条例,有些地方还成立了经济责任审计专职机构。主要对科级及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在任期届满或者任期内办理调任、转任、轮岗、免职、辞职等事项前,对其任职期间对所在地区、部门、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及有关经济活动应当负有的责任进行审计监督。
据统计,全区去年各级审计机关共对251名领导干部进行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其中厅级干部40名,县处级干部19名,科级干部192名。查出的4亿多元违纪、违规问题金额中,涉及截留预算收入、挪用专项资金、偷漏税金、私设“小金库”等问题较为严重。各地人事组织部门参照审计结果,对4人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对5人给予免职处分,另有7人被移交有关部门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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