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今天发表的《2000年中国人权事业的进展》白皮书说,中国高度重视通过完善立法、公正司法和严格执法来保护人权,人权司法保障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展。
白皮书说,为切实保障经济困难的当事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2000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关于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予以司法救助的规定》,完善了司法救助制度。根据这一规定,民事、行政案件中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实行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
规定还特别指出适用范围包括涉及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下岗职工等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养老金和交通、医疗、工伤等事故的受害人追索医疗费用和物质赔偿等诉讼案件。
2000年,全国法院就依法决定对19万多件案件的当事人减、缓、免交诉讼费用。
白皮书说,律师制度和法律援助制度不断完善,对维护公民权利、促进司法公正起着日益重要的作用。中国现有律师事务所9500多家,律师11万多人,各级法律援助机构1853个,有专职人员6100多人。截至去年7月,中国已批准了92家外国律师事务所和28家香港律师事务所在中国内地设立办事处。
去年,全国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7万多件,接受援助者的总数超过22.8万人,解答法律咨询83万人次,依法保护了社会的贫弱残者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全国律师参与辩护的刑事案件有31万多件,律师在刑事诉讼侦查阶段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17万余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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