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身份证从未出借或遗失过,但却有人用自己的身份证号码在证券公司大户室开了户,凭空成为“富翁”的周兴林愤怒责问拒不肯向他提供实情的华夏证券公司江宁营业部,到底谁在捣鬼?还我知情权!
近日,在南京江宁区东山镇做生意的原该区铜山镇人周兴林向记者反映了一件蹊跷事:今年3月8日,他在兄弟周兴春的陪伴下带着3万元钱来到华夏证券公司江宁营业部准备开户头炒股。谁知开户柜台服务员一查电脑资料,发现他早在1997年就已在该营业部大户室开了户,而且现在还有交易存在。按照证券交易规定,一个人是不能同时开两个证券户头的,所以小姐拒绝为他开户。“我什么时候成了交易大户了?”从未出借或遗失过身份证的周兴林感到莫名其妙。显然,有人冒用他的身份证在炒股。到底谁在冒名进行股票交易?他为什么要这样做?
周兴林多次和证券公司交涉要求对方出示相关资料,但却被拒绝。证券公司一开始还声称赔他1500元因开户不成耽误炒股的损失,和他进行“私了”,过后则又反悔了。而当他一周后再去时,服务员竟告诉他原“户主”已将账面腾空了,他可以直接使用这个空账号,还可以“省下”100元的开户费。周兴林虽然很气愤,但为防止对方再利用这个户头做出对自己不利的事,他无奈地签收了这个空户头。
目前,周兴林最担心的是,这个神秘的“克隆”他的“大户”在这几年中做下什么违法之事,从而给他带来麻烦。因为他听有人说,这个“大户”是一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他所用来炒股的全是公款。为防不测,周兴林向警方报了案。
昨天,记者找到了华夏证券公司江宁营业部负责人李强(音),但李态度非常不配合,先声称营业部不知道这件事,后又说这事和营业部没有任何关系。记者随后赶往江宁区公安分局东山派出所,得知警方已介入调查。
对于这起神秘的“克隆”事件,江苏唯衡律师事务所洪灵律师认为,证券营业部有义务向周兴林提供全部交易资料,因为作为该户头的“开户人”,他享有知情权。同时,如果周确实没有开户,证券公司对“克隆”事件显然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它不但要承担因此造成对周兴林的各种损失,还要对违规操作的行为负责。 (林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