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复杂、人员众多、时间相隔长、地域跨度大是此案取证工作的几大特点。据悉,仅湖南省常德市一地的公安部门即相继移送了46本侦查卷。常德方面原以为可以将张君从重庆押回湖南受审,从公安部和湖南省公安厅传回的消息说,张君有可能押回常德。为此,常德警方拿出了3套押解张君的方案,一是租用快艇,二是包一架飞机,三是派出车队。在2001年春节前几天,常德方面接到通知,张君不解回常德,重庆、常德两地分别审理此案。作出此决定的是中央政法委,这么做的理由是因为重庆方面也有不容置疑的管辖权。
【三具无名尸首身份查明】
在重庆,除了系列抢劫杀人案外,张君还交代了他在常德境内主谋杀害3个人的情况。这3具无名尸分别在汉寿县聂家桥、汉寿县太子庙、鼎城区石公桥的壕口河滩(即8?31现场无名尸)被发现,其中壕口河滩的死尸一直是公安部门苦苦求解的疑问。
1998年10月,汉寿县聂家桥乡一村民在山上摘茶籽时发现了一具腐烂得只剩下一堆骨架的无名尸首。张君交代,死者是他从长沙市某劳务市场带到汉寿的。张君回忆说他曾经看过那人的身份证,是长沙县人,会烧菜。长沙县警方获悉此情后即展开调查,终于得以查实。
在汉寿县太子庙镇发现的那具死尸是张君与其重庆的情妇全红燕共同谋害的。杀人的目的也是为了训练全红燕的胆量。死者也是张君从长沙市的劳务市场带来的。
在“8?31”案现场,与安乡县农业银行原行长胡梦廉夫妇一同被埋在河滩上的那具无名裸尸着实让办案民警费尽了心力。张君说,他只记得死者操益阳口音,是益阳市赫山区人,其它情况不详。
【一粒弹壳确定线索】
2000年9月2日,即案发后的第二天,“9?1”大劫案侦破指挥部针对作案人的作案手段,立即对“8?15”(胡梦廉夫妇埋尸现场)、“8?31”(无名尸掩埋现场)仔细进行勘查,找到了1枚手枪弹壳。正是这枚弹壳,才使公安部门决定把它们同“9?1”案联系起来,并确定以侦破“8?15” 案件为突破口。通过对作案手段、逃跑路线等情况判断,警方认定作案者中一定有常德人或非常熟悉常德情况并在常德有固定落脚点的人。
【媒体渲染假象掩护重庆追捕】
在缉捕中,当获取张君在重庆的重要关系人的信息后,指挥部立即秘密外派强有力的追捕组赴重庆开展工作,同时,通过新闻媒体施放烟幕弹,在社会上造成警方已将缉捕重点放在广东的假象,从而有效地掩护了重庆方面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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