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从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获悉,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年将对证券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农业法和水污染防治法四部法律的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证券法执法检查安排在五、六月份,检查的重点是证券法律法规体系建设、集中统一的监管体制的落实和运作、证券公司和上市公司遵守证券法、以及对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权益的保护等情况。通过检查,要了解和掌握法律实施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推动该法更好地贯彻实施,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证券法于一九九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一九九九年七月一日起施行。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执法检查安排在六、七月份,常委会将围绕村委会换届选举和村务公开,重点检查依法开展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情况。通过检查,总结贯彻实施该法过程中的典型经验,督促有关方面及时解决村民自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中国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健康有序地发展。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于一九八七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一九九八年十一月四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修订,一九九八年十一月四日起施行。
常委会将于八、九月份检查农业法的实施情况,重点检查对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的认识,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以及农业科技和农业教育等情况。通过检查,督促法律实施主管部门改进执法工作,强化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地位,促进农业持续、健康发展。
农业法于一九九三年七月二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一九九三年七月二日起施行。
全国人大常委会将于九、十月份检查水污染防治法的实施情况,重点检查工业污染源治理达标、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情况,以及环境影响评价制度、限期治理制度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同时安排检查三峡库区环境治理、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南水北调工程中线和东线取水处的水质等情况。通过检查,督促该法的进一步贯彻实施,促进水污染的有效防治和水资源的合理利用,推动中国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水污染防治法于一九八四年五月十一日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一九九六年五月十五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修正,一九九六年五月十五日起施行。(倪四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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