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海南猖獗的非法传销活动,记者进行了长期的明察暗访,发现当前的传销活动,无论是打着“消费联盟”、“网络倍增”的旗号出现,还是以“加盟连锁”、“滚动促销” 的名目活动,进行的都是拉人入会,获取高额入会费的勾当,诈骗成为贯穿其活动过程的一条鲜明主线,其组织方式、运作流程、利益分配等方面,都和以前的传销有很大区别。
在组织方式上,传销活动的组织者都躲藏在幕后,策划、组织诈骗体系。他们的活动十分隐蔽,只和自己的直接下级保持单线联系,一般的传销人员只知道所在“家庭” 的成员和自己的直接上线。传销组织将传销人员10多人组成一个个互不联系的群体,男女混居,共同生活,称为“ 家庭”,传销组织通过“家庭”进行发展下线的传销活动。在传销组织里,传销人员根据发展下线的多少分级:新加入的人员是员级,发展10个下线后升为初级。自己或通过直接下线继续发展新人,达到60人就成为中级,达到400 人左右即成为高级。能够成为高级的人员一般都是团伙的核心分子。传销组织通过中、高级人员控制“家庭”。
在运作流程中,传销组织首先以介绍待遇优厚的工作,合伙做生意等名目,将人从外地骗到海南,集中控制他们的身份证、暂住证、钱物,严禁他们读书、看电视、听广播,隔绝他们外界的联系;然后安排新到人员上课洗脑,进行精神控制。在上课时。传销组织通过伪造公司执照、党报报道和国家领导人的讲话,证明其活动的合法性,蒙蔽新来人员,并以所谓成功人士的现身说法,诱惑其加入传销。对经过洗脑后还不肯就范的人,传销组织进一步以非法手段控制其人身自由,甚至以武力相威胁,威逼其交钱加入传销活动。
在利益分配上,传销活动的组织者并不靠传销产品获取利益,而是通过瓜分新加盟者的入会费获得高额收入,非法传销已经演变为“人头传销”,即无物品传销。在海口市,一个新人加入传销组织需要交纳3900元钱,最高可达7200元钱。交纳的入会费,被其上线以不同比例层层瓜分,等级越高,分成越多。一般情况下,传销组织的头目,可以从每个加入传销的人身上获得2000元以上的非法收入,而初、中、高级人员也可以从自己发展的或其直接下线发展的每个新人的入会费中,分到350---1050元。非法传销组织的运转,实际上就是不断的骗人入会,瓜分会费的循环。
因此,当前海南的非法传销活动,性质已经发生蜕变,已由经济领域的非法活动,演变为少数人操纵的诈骗犯罪行为,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扰乱了社会秩序,给社会稳定造成极大的危害。(周正平 卜云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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