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部近日向各地公安局发出通知。经对现行有关规范性文件认真清理,并征得有关文件联签单位同意,决定对79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公安部此次废止的文件涉及1953年至1998年的有关文件,分别涉及治安管理、消防管理、计算机管理、监所管理、交通管理、劳动教养等方面。关于此次清理工作所涉及的焦点话题,记者采访了公安部法制局行政复议处的有关负责人。
提问人:本报记者刘慎良
答复者:公安部法制局行政复议处副处长刘晓莉
记者:此次废除有关规范性文件的标准是什么?
刘:这次清理工作,主要是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涉及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认真梳理。这次废止基于两种考虑,其一是公安部以前制定的部分文件已经不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部分文件与新的规范性文件相冲突。其二,行政复议法颁布之后,人们对执法依据的合法性与有效性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废止有关规范性文件适应了这种变化。
记者:此举的目的是什么?
刘:主要是规范执法。如果要做到规范执法,首先要保证执法依据的合法和统一,才能使执法工作落到实处。
记者:废止规范性文件的工作是否已经完成?
刘:这次废止规范性文件的工作已经完成。不过废止规范性文件是一个长期的工作。这次废止工作不是第一次,行政诉讼法颁布之后,我部也进行了类似的工作,以后我们还会根据执法实际,继续进行。
记者:今后废止规范性文件是遵循集中清理还是随时清理的原则?
刘:以后清理工作还是根据形势发展和实际执法工作的需要,进行不定期的清理。我们这次清理工作,前后花了一年多时间,清理规范性文件的工作是我们依法治警的重要举措,也是警务公开的重要内容。
■相关背景:公安部这次废止的79件规范性文件,时间最早的是1953年《公安部关于转业军人落户问题的通知》([53]公治字第85号1953年5月26日),时间最近的是《公安部关于继续抓好清理整顿保安服务公司工作的紧急通知》。此外,还有1961年《公安部关于各地清理出来的三类人员不要放回上海的通知》,1985年《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不再干预麻将、纸牌的制造、销售问题的通知》等等,涉及九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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