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经贸委副主任蒋黔贵日前在京表示,到去年底,在国有及国有控股的2919家大中型骨干企业中,已有2005家依照《公司法》实行了公司制改革,改制面达到68.7%。
蒋黔贵说,在这改制的企业中,列入国家520户重点企业的514户国有企业,实行公司制改革的440户,改制面达到85.6%。她强调说,公司制改革尤其是境内外上市,对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蒋黔贵是日前在“中国上市公司治理研讨会”上讲这番话的。她说,在新体制、新机制的促进下,国家与国有企业由原来的行政隶属关系改变为产权纽带关系,尤其是国有控股、参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国有出资人已基本到位,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有了制度保障。
她进一步说,国有企业在重组上市中,有利于建立一套透明、规范、严格监管的运作机制。另外,公司制企业形成的多元股东结构,有利于形成规范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有利于放大国有资本的功能,提高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影响力和带动力。据统计,1998年至2000年,国有企业境外上市22户,筹资267亿美元;境内上市307户,筹资2723亿元。
蒋黔贵表示,在国有企业改革中,公有制与市场经济是可以有效结合的,通过不懈的努力,国有企业一定能够建立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张旭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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