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7”宣城市明珠大酒店火灾原因已初步查明,初步认定此起火灾原因系二楼大厅东墙敷设电线漏电滋火引燃软包起火成灾。
5月17日晚21时40分左右,宣州区花房新村内私营明珠大酒店发生重大火灾。21时56分,宣城市消防支队一中队接到报警后,迅速出动4辆消防车和26名消防官兵奔赴火场。当时,二至四楼已大部分着火,火势正处于猛烈阶段,楼内有人员被困。火场指挥员立即组织展
开救援工作。支队领导率领机关有关人员火速赶往火场,组织营救被困人员和指挥灭火战斗。经过全力抢救,分别在二楼、四楼和楼顶平台救出9人,大火于23时零5分被扑灭。火灾造成5人死亡,13人受伤。
火灾发生后,省委副书记、省长许仲林派省政府副秘书长周古廉赶往现场,指导事故处理工作,并要求严肃查处事故责任。
经调查,明珠大酒店建筑面积735平方米,系砖混结构,地上四层(局部五层)、地下一层,负一层和一层为桑拿浴室,二楼是餐饮,三楼为客房,四楼是歌舞厅。该酒店于1996年1月18日投入使用,其工程建设及使用开业,均未向公安消防机构办理申报、审核手续。
明珠大酒店采用大量可燃材料装修,仅有一条半旋转楼梯作为唯一的疏散通道。经过省、市公安消防专家和技术人员细致勘察和对收集物证送公安部沈阳电器消防科研所进行技术鉴定,初步认定此起火灾原因系二楼大厅东墙敷设电线漏电滋火引燃软包起火成灾。此次大火过火面积215平方米,烧毁空调、音响、灯具设备和家具以及室内装修,直接经济损失约27万多元。 (孙斌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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