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本月底,辽宁省海城市将全部取消现有的农村家庭接生员,实行孕产妇保健镇级管理。
从提高农村妇女保健水平,提高住院分娩率、降低孕产妇和新生儿的死亡率出发,海城市日前决定,在全市实行孕产妇保健由镇卫生院统一管理;由他们负责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并做到产前访视、产后检查及高危孕妇的初筛、转运、监护工作。(陈光明 刘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