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京打工的安徽农民郭庆安,以制造极端事件相威胁,向江苏某政府机关勒索人民币100万元。6月19日,南京市鼓楼区法院依法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
郭庆安是安徽省含山县人,今年27岁。他先使用伪造的身份证,在建设银行安徽合肥市新站支行申领了两张信用卡,随后,于今年3月11日和19日,以虚构的“湘匪帮”名义,分别从合肥、武汉两市向江苏省某政府机关发出敲诈信,声称如果一个月内不汇款100万元到其龙卡账户上,即在南京市几处特定地点制造极端事件。敲诈信发出后,他于3月14日、16日和19日分别在建设银行江苏省建湖县支行、合肥市胜利路支行、武汉支行的自动柜员机上查询敲诈款是否到账,并向南京市和合肥市的几家报纸发出恐吓信,企图借助这些媒体传递信息,向其敲诈的政府机关施加压力。
江苏省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迅速调集精干警力,组成专案组,在有关省市公安机关的配合下,对此案进行侦查。结果仅用了19天时间,就将藏匿在南京其姐姐家中的郭庆安抓获归案。
在法庭庭审中,郭庆安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鼓楼区法院认为,虽然郭庆安犯罪未遂,但其作案情节特别恶劣,依法应予严惩。听到法庭宣判后的郭庆安后悔得痛哭流涕。(李自庆 奚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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