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职务之便,先后8次收受服刑罪犯及其家属钱物2.1万余元,为服刑罪犯办理减刑和保外就医的原南京江宁监狱一大队四中队指导员谷办根,近日被江苏溧水县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依法刑事拘留。
现年36岁的犯罪嫌疑人谷办根,大专文化,中共党员,一级警司。1986年9月考入省司法学校。1988年8月,谷办根分配到江宁监狱一大队五中队(原系大连山劳教所)工作,由于工作勤恳,很快就入了党,提了干。1995年11月至1998年3月,谷办根在担任江宁监狱一大队五中队副指导员和四中队指导员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公然无视国家法律的公正,先后8次收受监狱服刑罪犯及其家属的现金及照相机等贵重物品。收到“好处费”后,谷办根利用手中权力,为向他“进贡”服刑罪犯办理“立功”减刑手续,为身体健康的服刑犯人办理“保外就医”。今年6月,一些群众愤然向上级有关部门举报江宁监狱个别中层干部受贿犯罪事实,谷办根受贿渎职的行为方才暴露。(陆晓彬 俊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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