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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一”讲话对这个问题作了非常深刻而明确的论述。
首先,要从我们党的性质上来理解。党要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三个代表”要求中非常重要的一个方面,这是由中国共产党的根本性质所决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我们党与一切剥削阶级政党的根本区别。党八十年的前仆后继,流血牺牲,归根结底就是为了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而党之所以保持了与群众的血肉联系,得到人民的支持和拥护,夺取了革命和建设的辉煌业绩,最根本的原因也在于中国共产党是真正为人民群众谋利益的党。
与党的性质相关,还须进一步从执政党的地位和作用来理解。党要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就必须在党的理论、路线、纲领、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中,把人民的利益作为出发点和归宿。党的一切工作,都要以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最高标准。要特别关心那些工作和生活上暂时遇到困难的群众,对他们的事要重点考虑,重点解决。要在社会发展进步的基础上,使人民群众不断获得切实的经济、政治、文化利益。在此过程中,党强调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除此之外,党没有任何自己特殊的利益。也就是说,党绝不允许以权谋私,绝不允许形成既得利益集团。
为了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七一”讲话还针对当前社会实际情况,提出了两个应当妥善处理好的关系:在群众的整体利益与各方面具体利益的关系中,最大多数人的利益是最要紧和最具有决定性的因素,同时又要兼顾不同阶层、不同方面的利益;在先富和后富、个人富裕和共同富裕的关系中,党员领导干部首先要帮助群众富起来,而不应只考虑自己如何富,更不应当以权力谋取不正当的利益。“七一”讲话还总结了党在工作中应该坚持的三个“一致性”,即:尊重社会规律与尊重人民历史主体地位的一致性,坚持为崇高理想奋斗与为最广大人民谋利益的一致性,完成党的各项工作与实现人民利益的一致性。切实贯彻这三个“一致性”,将是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重要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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