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泽民同志在庆祝建党8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我们应该结合新的实际,深化对社会主义社会劳动和劳动价值理论的研究和认识。”深化对这一问题的研究和认识,不但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转变分配观念的需要,也是认识新形势下党的阶级基础不断增强这一变化的需要。
结合新的实际深化对社会主义社会劳动和劳动价值理论的研究和认识,主要应解决以下两个认识问题:
一是对生产要素参与收入分配的认识。
社会分配方式和分配关系是由所有制性质决定的。改革开放以前,我国实行的是单一的公有制经济,国家和集体是一切生产要素的所有者,所有社会成员都是劳动者而不能成为生产要素的所有者。与此相适应,传统的社会主义分配理论将按劳分配视为社会主义时期个人收入分配的惟一形式。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改革的深入,我国所有制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由单一的公有制经济转向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以私营经济为代表的非公有制经济迅速壮大,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所有制结构的多样性及其形式的变革必然要求分配形式的变革与其相适应。实行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把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鼓励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分配是多种所有制结构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
特别是我国现阶段,生产力不发达的情况总体上还没有改变,而发展生产力所必需的资金、技术等生产要素是十分稀缺的资源。实行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有利于更多地积累资金、促进技术进步,从而加快生产力的发展。
二是对科技工作和经营管理劳动的认识。
传统的社会主义经济理论认为只有物质生产部门的体力劳动才创造价值,从事科技和经营管理的脑力劳动不创造价值。这种认识既是对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的误解,同时也与当时科技和经营管理劳动在生产中的作用还不那么显著有关。
当今,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科技进步,科学技术日益成为创造和增进财富的决定性动因力量。与此同时,现代市场经济竞争日益激烈,经济运行变数增多,这使得企业经营管理职能愈加重要。从事科技工作和经营管理的劳动不但是重要的劳动形式,而且是复杂劳动,是简单劳动的“倍加”。给予创新者和企业家与其贡献相应的报酬,正是承认复杂劳动在创造财富和价值中的功能,也适应了价值规律的要求。
需要指出的是,国有、集体企业经营者的劳动是生产劳动,私营企业家的管理工作同样具有生产劳动的属性。马克思曾指出资本主义企业管理具有两重性。它作为协作劳动的指挥劳动和监督劳动,是“一种生产劳动”。
总之,随着我国所有制结构的变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社会分配方式和分配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一些人通过诚实劳动、合法经营或通过资金、技术等要素参与分配先富起来,是正常的、合理的,是必须受到保护的。
在这种情况下,不能简单地把有没有财产、有多少财产当做判断人们政治上先进与落后的标准,而主要应该看他们的思想政治状况和现实表现,看他们的财产是怎么得来的以及对财产怎么支配和使用,看他们以自己的劳动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所作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