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有媒体报道“我国五年内将全面推行每年两周的带薪假期制度”,并且还有可能推行用旅游的方式奖励职工的制度。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有关人士昨天告诉记者,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有关部门联合制定的相关政策已经报给了国务院,由于该制度正在审批中,具体内容还无法确定。
据北京旅游学院旅游研究所所长徐菊凤介绍,假日时间过于集中,导致交通、食宿、景点超负荷运转。长假结束,旅游投诉增多,不少游客满肚子的牢骚,资源的不合理配置大大抑制了人们下次的旅游热情。因此,实行带薪假期制度势在必行。
中国人民大学专门研究《劳动法》的副教授程延园也认为,《劳动法》中有“劳动者享有带薪休假的权利”的原则性规定,但是“带薪休假到底是多长时间、休假期间的薪金怎样衡量”等具体办法,没有明确条文规定。反映在实际中,国家机关、有经济实力的国企职工可能会比较正常地享受每年十天左右的假期,而部分私营、合资企业为了自身的经济利益,会剥夺或减少人们享受带薪休假的时间和收入。
程延园强调,国家出台带薪假期制度,不管具体确定的时间是“十天还是两周”,薪金是否就是平时的工资,都意味着“带薪假期”将从原则性的规定落到实处,这样更容易操作,而《劳动法》中覆盖的所有劳动者都应该有权利享受到该项政策。王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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