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市交管局昨天决定,对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至2000年前没有按期换证的驾驶员再给1个月的期限,即从今天起的1个月内,持有效期至2000年前驾驶证的驾驶员如再不办理换证手续,交管部门将依法注销驾照。 据悉,本市目前有效期至2000年前没有按期换证的驾驶证有91000余个。其中,除因死亡或事故、疾病等原因不能继续驾车外,部分为年龄超过60周岁没按规定办理注销大型车等准驾记录手续,自动放弃驾驶资格,出国或在外地打工没能回津办理换证手续,但也有一定数量的驾驶员因漏审没有换证。为此,交管局再给有效期至2000年前驾驶员1个月的期限,即从今天起的1个月内,凡延误换证的驾驶员可持换证手续到市车管所及各分所办理换证手续,漏审的驾驶员可到辖区交警支队宣教科办理补审手续。1个月后仍没有换证的,交管局将依法给予注销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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