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天津市妇女发展规划(2001—2010年)》和《天津市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年)》于日前制订出台,并于昨天经市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近期组织实施。
两个规划从天津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妇女儿童发展现状出发,兼顾妇女儿童发展的阶段性目标和长期目标,以促进妇女儿童发展为主题,以提高妇女儿童整体素质为重点,以保障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为根本,提出2001—2010年妇女儿童发展的总目标和主要目标,展现妇女儿童在经济、政治、教育、卫生保健、法律保护和环境发展领域的前景,实现妇女儿童的持续发展。
《天津市妇女发展规划(2001—2010年)》分为妇女与经济、妇女与政治、妇女与教育、妇女与健康、妇女与法律保护、妇女与环境六个领域。规划从赋予妇女经济权利着手,强调提高妇女的就业层次,促进妇女职业选择的多样化,保障多元化分配形式中的男女同工同酬,减少低收入妇女数量,保障妇女平等参与经济决策。从扩大妇女有序的政治参与和推进妇女民主参与进程着手,在更大范围内提出了保障妇女与男子平等参与决策和管理的权利,倡导妇女提高自身素质,提高参政议政的能力。从依法保障妇女与男子平等受教育的权利着手,强调保障妇女与男子共享教育资源的权利,注重提高妇女的科学文化素质和终身教育水平,培养妇女的知识创新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从提高妇女生命质量着手,强调妇女在整个生命周期享有良好的医疗保健服务,提高健康服务质量和维护妇女健康权利。从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入手,强调在社会的发展变化中随时关注妇女的法律保护问题,通过立法、执法、司法、普法和法律援助等手段,保护妇女免受一切形式的不法侵害。从改善自然环境和优化社会环境着手,强调为妇女保护生态环境提供主动参与的机会和条件,注重妇女与男子平等的社会福利和社会服务的权利。关注妇女的养老保障问题。
《天津市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年)》分为儿童与健康、儿童与教育、儿童与环境、儿童与法律保护四个领域。与《天津市儿童发展规划(1996—2000年)》相比,此次规划将儿童卫生保健拓展为儿童健康,增加了增强儿童体质、体育锻炼和心理健康教育等方面的内容。特别强调发展特殊教育和保障流动人口中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等目标。增加了依法保障儿童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打击侵害儿童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预防和控制未成年人犯罪和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进行司法保护等主要目标。增加了提高空气质量、森林和绿地面积、为儿童提供娱乐时间、安全用品、健康精神产品、创造良好的家庭环境、加强儿童活动阵地建设等社会环境方面的目标。(金永伟 武宝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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