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 8月28日,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市委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市教委、市司法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团市委联合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做好新学期学生法制教育工作。
通知要求,为进一步深化“严打”整治斗争,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结合新学期入学教育,各类学校要与区县政法干警法制宣讲团密切配合,充分发挥教学主渠道及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的作用,针对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情况暴露出来的有关问题,对学生普遍进行一次专题法制教育。
通知要求,普通高等院校(含市教委直属中小学)学生的法制教育由市教委组织;普通中学、职业中专、职业高中、小学的学生法制教育由区县教委负责组织;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所属技校学生的法制教育由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业大、职大、高职、中专、技校学生的法制教育,分别由所属委、办、局、集团公司负责组织。各区县综治委对坐落在本地区各类学校的法制教育实行属地管理。各有关部门要根据不同学校学生的特点,将法制教育课纳入教学大纲,保证课时、师资到位。特别要重视加强中专、技校、职专、职校学生的法制教育,加大考核检查力度,逐步实行规范化管理。各级共青团组织要充分发挥共青团员在学校法制教育中的带头作用。
各区县按照属地管理的要求,对政法干警法制宣讲团成员的分工进行重新调整,确保每校有一名法制副校长。法制副校长担任学校法制辅导员,协助、指导学校开展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和法制教育工作,帮助学校对有不良行为的学生进行矫治,协调解决学校周边地区的治安环境问题。
上述六个发文部门将于今年12月进行检查考核,考核情况将纳入区县、系统《天津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赵荣君 吴金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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