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宁波海事法院近日对擅自变卖法院扣押船舶的温州林姓两姐妹处以司法拘留,并责令追回卖船款。 宁波海事法院温州法庭今年初在审理温州洞头县鹿西冷冻厂与赵全周、林小芬等八人船舶用品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时,依法扣押了“浙洞渔10161 ”号船,该案经审理判决生效后,被告未履行付款义务,案件进入执行阶段,但在执行人员前往执行时,发现“浙洞渔10161 ”号船主要经营人林小芬及案外人林存芬(系林小芬姐姐),已于今年8 月6 日私自将该船以40.5万元价格卖到宁波市象山县某单位,船款用于支付个人债务,愤怒的债权人闻讯聚集乡政府,要求法院和政府严肃处理此事。 宁波海事法院认为,林存芬、林小芬擅自变卖法院扣押财产,严重妨害了民事诉讼秩序,依法裁定二人变卖“浙洞渔10161 ”号船的合同无效,并责令二人追回卖船款,并在洞头县的配合下,将两人尚未转移的部分卖船款293700元予以冻结。接着,法院又作出决定,对策划和实施卖船行为的林家姐妹处以司法拘留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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