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名山西游客在港利益受到侵害,回来后被告知每人赔偿12元。
三晋都市报报道,日前,记者在太原圣合律师事务所采访了游客代表王星星先生,王先生愤怒地讲述了30名山西游客的“旅行记”——
王星星等30人(多为太原人)参加的这个旅游叫做 “山西国旅港澳五日游”,团号为SX2001-0502团,由山西国际旅行社组织。2001年5月2日该团抵港,30名山西人的烦恼就开始了。
2日下午,游客游了海洋公园;晚上在游览太平山顶时,香港吉祥旅行社的导游白小姐告诉游客:现在山上人多车多,大家就不用下车,就在车上看看吧!但山西的游客看到,山上并没有几个团体游客,人也不多。之后游客要求补游,白小姐满口答应。但5月3日旅行社不但没有补,反而一口气带大家去了3个购物点。先到一家珠宝店,前后大门锁上,让山西游客“购物”,两个小时后,又到一家钟表店。最后,大家又被带领着逛了一家商品无发票无保证书的电器行,游客问买下这样的电器怎么带回去时,老板道:“你们再交400港币,我们派人送过海关,我们和海关有关系!”
3日中午午饭后,导游小姐要求全体人员不要走远,5点钟回来吃自助餐——如果走远了,香港警察逮住每人罚3000元!30人就在“等吃饭”中等了一个下午。
五日游结束,却还有2个在协议中约定的景点没有去,还有2个景点仅仅是坐在车上绕了一下。王星星讲,这些景点是:香港的太平山顶和免税店,澳门的主教山、新澳大桥。
回到太原后,王星星等16人(代替家属)签名投诉山西省中国国际旅行社,山西省旅游局有关领导批示“交由行管处办理”,办理的结果是:旅游局和旅行社有关人员多次给游客代表道歉;给王星星开了4次会,请王星星吃了一顿饭。王星星坚持要求赔偿,旅游部门答复:按导游小姐的日工资乘以20%赔游客。他们称:导游小姐的日工资是10元,即被损害的游客每人可获赔12元!
到目前,这30名游客均未接受这种“调解”,但当记者30日电话询问行管处一位姓李的工作人员时,该人却告诉记者,“已经解决!”,记者问:“是怎么解决的? ”,答:“前任办的,我不知道。”。
30名游客目前正在寻求进一步解决问题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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