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正式颁布,记者就此采访了国家林业局局长周生贤。他表示,《防沙治沙法》的出台,对我国防沙治沙工作将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使我国在防治荒漠化工作中有了法律的依据。目前,中国已经将防沙治沙列为生态建设重中之重,防治土地沙化的战略布局已经确定。
据介绍,依据中国土地沙化的特点,中国沙区分为干旱的沙漠边缘及绿洲类型区;半干旱及半湿润沙地类型区;高原高寒沙化土地类型区;黄淮海平原半湿润、湿润沙地类型区;南方湿润沙地类型区等五种类型区。
针对不同地区土地沙化的现状及危害程度、发展趋势,以及中国国民经济发展对生态环境建设的总体需求,我国将防治土地沙化工程分为国家级重点工程、区域性工程和地方示范工程体系。国家级重点工程包括环北京防沙治沙工程和“三北”防护林四期工程,区域性工程包括拉萨及周边地区防沙治沙工程、黄河故道治理工程等。
通过上述工程建设,到2010年,我国将基本遏制土地沙化的扩展趋势,土地沙化总体实现零增长;到2030年,60%的可治理沙化土地将得到有效治理;到2050年,除原生沙漠、戈壁外,凡能治理的沙化土地基本得到控制,在沙区建立较完善的生态体系,实现经济、社会和生态的协调发展。
目前,全国各受风沙侵害的省区都在抓紧进行防沙治沙的前期准备工作,有的省区已经开始着手实施防沙治沙规划。河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近日下达防沙治沙专项资金1.63亿元,用于该省京津周围主要沙尘源区的造林、种草和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建设。
遏制荒漠化扩展将有步骤分层次进行,环京津地区防沙治沙工程率先启动,从今年至2005年,全面实施重点治理区的工程治理。环北京地区防沙治沙工程范围包括:浑善达克沙地、科尔沁沙地西部、阴山以北、山西雁北、河北坝上和京津周围地区,涉及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山西5个省区市的11个县(旗),土地总面积近46.4万平方公里,工程治理沙化土地面积9400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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