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违反社会公德,见死不救的东宝区港航监督所指定负责人李某、副所长彭某,近日被该区纪委处以行政记大过及记过处分。
今年6月24日中午11时许,荆门市东宝区漳河镇中心小学学生晓洋、晓波、晓屈(均为化名)等5人来到漳河临时客运码头附近游泳,12时左右,晓洋、晓波在游泳时不慎掉入深水区,晓屈等另3人即大声呼救,附近一船工陈某闻声赶来,将正在水中挣扎的晓波救起。而此 时,身着港监制服执行公务后途经现场的李某、彭某等一行6人,在得知还有晓洋仍沉入水下的情况下,李、彭等人并未及时组织救捞,而是打电话报警后离去。晓洋直到其父亲周某赶来方才被救起,但因溺水时间过长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通报指出,李某、彭某身为行政执法人员,在人民群众的生命遇到危险时,临危畏惧、临难脱逃,丧失了行政执法人员应有的道德,严重败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为严肃纪律,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遂作出以上处分。(陶德富 杨家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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