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内阁会议5日通过了有关核能的法律修正案。该法案为德政府与核能企业达成的全面禁止核能的协议提供了法律保障。
该法案对每座核反应堆关闭前的可发电量均作出相应规定。该法案同时规定,2005年起,将不允许再将核废料运往国外进行再加工,而是先暂时存放在核电站里,直至2030年德国永久存放核废料的基地投入使用为止。
德国环境部长特里廷表示,该法案共修改8处,其中最重要的3处均是关于加强核电站安全方面的内容,如依照最新的技术标准对核电站进行定期安全检查、各种事故预防措施,以及核事故的应急对策等。该法案预计明年初正式生效。
德国已经决定,德国现有的19座核电站中的最后一座将于2020年被关闭,德国将从此完全放弃使用核能。这主要是由于德国没有处理核废料的工厂,每年要向英法支付巨款以帮助其处理核废料,因此经济上不划算。(戎昌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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