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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昨天,令人关注的东丽开发区玉泉宾馆卖淫嫖娼及卖淫女坠楼案的两名涉案人员,被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以涉嫌介绍卖淫罪依法批准逮捕。
犯罪嫌疑人张某,男,33岁,天津市人,天津津门夜总会经理;犯罪嫌疑人江某,男,35岁,江苏省人,农民。2001年6月29日晚23时许,江某邀请王某某等人到本市津门夜总会娱乐,张某安排坐台小姐丽丽(又称姜红,均为化名)、曾亚平(化名)进行陪侍。其间,江某向张某提出欲让两名坐台小姐“出台”向其所请客人卖淫。张某应允后亲自到东丽开发区玉泉宾馆开房,并安排姜、曾二人来到玉泉宾馆,后曾因故离开。姜红在该宾馆509室向王某某卖淫后,恰遇公安机关查房,为躲避检查,姜、王二人用室内的床罩等物品系成绳索,姜红从五楼房间的窗户钻出,顺绳索爬下,欲逃走,在此过程中被摔成重伤。
根据刑法有关规定,此案的犯罪嫌疑人张某、江某已涉嫌介绍卖淫罪,据此,市检察二分院对该二人从速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殷文煊 陈善来 钟雪鹏 张照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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