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从本月起,一向由旅行社代上的旅游意外保险已改为游客自愿投保,与此同时,国家旅游局责令旅行社必须投保旅行社责任险。市民打算在十·一黄金周期间外出旅游时,千万别忘“双保险”,保护自己和家人的人身财产安全。据悉,旅游票价不会因此上涨。
截至目前,本市涉及的200多家旅行社除8家外,其余都投保了旅行社责任险。记者从市旅游局获悉,凡是未投保旅行社责任险的旅行社将被依法取缔。
近年来,随着旅游市场的规模不断扩大,游客出游数量的增加,在旅游过程当中,游客发生的意外事故也不断出现,由此而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也越来越大,其中发生的许多费用已超出旅游意外保险的理赔范围,也不是旅行社所能承担得起的。在这种情况下出台的“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规定被认为是对旅行社、游客利益兼顾的“双保险”。业内人士指出:意外险针对的是游客在旅游途中或在景区内发生的意外事故所受到的伤亡以及突发性的疾病,但是该险种只对在旅游其间发生的医疗费理赔,而对于伤后误工、营养补助、陪伴等费用则不包括在内。另外,游客在旅游期间,在旅游车、船、火车、宾馆里物品被盗,也不包括在旅游意外险之内。
据本市最早投保旅行社责任险的旅行社之一、大亚旅行社赵福生经理介绍,他在两年前就感觉旅行社责任险这一险种对旅行社相当有利,不仅能提高服务质量,也有助于解决旅游纠纷,提高旅行社的信誉度。自从前年主动投保以后,该旅行社曾发生两起意外事故,保险公司均顺利理赔,游客非常满意。
据悉,旅行社责任险有明确的界限认定,游客必须分清。旅行社责任险中包含的误工费等费用,必须是出游当中发生意外伤亡,或因急性病引起的死亡或治疗,但是服务质量和因旅行交通工具发生故障耽误时间而引起的费用则不在理赔范围内。
由于国家旅游局明文规定旅行社不得将投保旅行社责任险的保费列入游客的票价中,因此旅游票价不会因此上涨。据有关人士介绍,投保旅行社责任险的保费在5000—10000元之间,赔付底限每人80000元,国内游最高赔付12万元,全年累计最高赔付200万元。由于规模、效益的差别,各旅行社增加的成本也不一样,平均来讲,每个旅行社增加5%-10%的成本。旅行社通过投保旅行社责任险,可以增加旅行社的信誉程度,解除游客的后顾之忧,减少不必要的旅游纠纷。这样,旅行社的业务量也自然会增加,旅行社的效益也就会水涨船高。(田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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