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关于天津律师状告新浪免费邮箱“缩水”一案的报道,引起众多网民、读者、新闻媒体以及法律界人士的兴趣和关注。
一网民说,本来就是冲着新浪良好的商业信誉去注册的邮箱,现在突然中途缩减真是难以接受。另一网民认为,新浪过河拆桥,当初利用免费邮箱吸引客户增加点击量,现在却不顾网民利益缩减邮箱。许多网民表示,不管此案胜与败,来云鹏为网民权益而告就是英雄。
就此案几个争议焦点,记者采访了南开大学专门从事《合同法》研究的法学系程开源教授。他说,首先应该承认双方签定的服务协议真实、有效。新浪与网民的这份协议应属格式合同,如果其中有免责条款,应予以对方明显突出的标注,一旦对方同意接受,就可以按照协议中所说新浪拥有变更内容的权利。另外,这份单务合同中新浪单方面承担义务,不享受权利,而网民只享受权利,没承担义务,所以,即使新浪有违约行为,责任也很小。合同、协议在制定时都要遵循法律诚实信用原则,但不直接使用,有具体条款的应要依据具体条款行事。(李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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