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重工业基地辽宁面对企业亏损多、就业压力大、退役士兵安置难的情况,采取安置就业、自谋职业、扶持就业相结合的办法,走出了一条安置退役士兵的新路子。
近年来,辽宁省委、省政府把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当作是巩固国防、稳定社会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不断加大工作力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证指令性安置就业。同时,他们根据当前由于中小型企业转制、国有企业减员增效、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精减等原因导致的退役士兵安置不下去和安置后不能上岗的突出问题,创造性地贯彻《兵役法》的要求,大胆改革创新,积极引导、鼓励和扶持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积极筹措资金,帮助解决退役士兵就业初期的困难。辽宁省采取财政拨款、安置任务有偿转移等多种渠道筹措资金,按照当地职工年平均货币工资两倍的标准,给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提供经济上的帮助。
制定优惠政策,给予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政策上的倾斜。1998年以来,辽宁省相继制定了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多种优惠政策,工商、税务、公安、财政、物价等部门也出台了具体的实施办法,对从事个体经营、创办企业、开展社区服务业等领域的退役士兵,给予资金优惠、提供场地、减免税费,提供必要的政策保障。
对退役士兵进行职业培训,增强择业竞争能力。辽宁省民政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对退役士兵培训的组织分工、机构设置、培训内容和方式、职业资格证书的发放等进行了统一规划。各市、县(区)相继建立起退役士兵就业培训中心,有针对性地开展各项职业技能培训,有力地提高了退役士兵就业的竞争能力。
提供就业中介服务,为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和用人单位牵线、搭桥。创立“辽宁省退役士兵人才劳动力市场”,沟通全省的就业信息,各地相继建立了网上人才劳动力市场,并实现全省微机联网。丹东市通过劳务介绍中心,两年来已使348位退役士兵实现就业。沈阳市近年来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人数逐年增多,仅今年退役士兵人才劳动力市场已介绍1700多名退役士兵就业。
两年来,辽宁省已在50多个农业县区实施了扶持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安置办法,自谋职业就业率已达到应安置总数的70%以上,维护了退役士兵的合法权益。(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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