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检委最近连续发出4份内部通报,对来信反映干部问题经查举报不实的予以澄清,以正视听。
今年5月,自治区纪检委收到群众来信,反映自治区旅游局一位负责同志去年以检查工作为名,用公款携妻子去巴基斯坦并由巴基斯坦前往麦加朝觐。7月,自治区纪委经过认真调查了解,证实不存在这位负责同志携妻朝觐的问题。他的妻子既未出国,也未去麦加朝觐。自治区纪检委为此专门发出内部通报:反映旅游局负责同志携妻朝觐的问题失实。这位同志对自治区纪委支持干部、爱护干部的举措表示感谢。
今年入春以来,自治区纪委收到多次来信,反映自治区工商局某负责人更换车辆、配备手机、多次出国等问题。自治区党委、政府领导也有批示转到纪委。不久,纪委向这位同志发了《信访监督通知书》,要求其本人予以说明,纪委同时作了深入了解。情况基本清楚后,纪委认为来信举报与事实不符。如信中反映,1996年以来,自治区工商局某负责人一年出国一次。而事实上这位同志6年来共出国两次,均系国家工商局统一组织、点名培训的。 自治区党委副书记、纪检委书记胡家燕说,纪委的这类通报不是对干部的全面评价,而是让不负责任的人达不到目的。有些人对一些干部的带有不实之辞的举报信像传单一样到处发,影响了干部的工作情绪,也不断地困扰着纪检委。所以,对这种不实的举报经核实后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内部通报,并发给其分管领导,让干部放下包袱,全身心投入工作。
自治区工商局负责人说,过去查处案件有问题就处理,没有问题就不了了之。组织上虽知道了,但扩散的影响无法挽回。纪检委对不实之词及时了解核实,及时通报。一方面增强了干部与腐败现象作斗争的信心,另一方面也起到了警示作用,让干部更加感觉到群众的监督,从而更加严格地要求自己时刻都不能违反党的纪律。在一定范围通报后,是一种鼓舞更是一种警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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