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11月7日电 在福建宁德市蕉城区人大、民政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近日,城南镇岐头村579位选民通过投票,以559张选票的绝对多数依法罢免了一年前上任的村委会主任韩盛新。
11月2日上午8时许,虽然天空下着雨,但越来越多的村民向表决大会现场赶来。岐头村村委楼前5个投票点的工作人员正有条不紊地忙碌着,核对人名、发票。蕉城区人大、民政及城南镇相关领导对整个投票过程进行监督,整个会场气氛十分平静、严肃。下午4时,投票结果通过唱票公布。岐头村参加投票的选民有580人,共发选票580张、收回579张,其中同意罢免559人、不同意罢免16张、弃权票4张,罢免获得通过。在最后结果公布的那一刻,全场掌声雷动。
去年10月通过换届选举上任的村委会主任韩盛新,上任才1年,为何就被罢免呢?现任村党支部书记韩祖明说,造成村民对韩盛新不信任的原因主要有:一是村20亩预留地安排问题,二是村务公开工作没有落实到位、村财管理不当。据了解,2000年7月,村委会主任韩盛新及少数村干部在没有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的情况下,私自与某开发商签订了《土地综合开发项目合作合同》,将村里的20亩土地以每亩15万元的价格转让。村民们获悉后,认为当时这个地价应在每亩60万元以上,要求当届村委终止合同。
至今年3月份,村民发现合同并未终止。7月20日,209户826位村民联名以原告的身份将村委会推上被告席。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后认为,岐头村委会与第三人签订的《土地综合开发项目合作合同》,未提请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其行为违反了民主议定原则,侵犯了村民的合法权益。另外,村委会与第三人签订的土地合同违反了有关法律法规。11月1日,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岐头村委与第三人开发商陈某签订的合同无效。在此过程中,村民们认为村委会主任韩盛新不能很好地维护村民利益,且没有实现当初竞选时的承诺。他们说:“民选的村委会主任,不能为村民服务,就得下台。”
今年10月9日,岐头村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向村委会提交了要求罢免村委会主任的理由书。这一罢免要求立即引起了蕉城区人大、民政部门及城南镇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在有关部门帮助下,10月12日,岐头村召开村两委成员会议,确定了罢免村委会主任小组成员、方案,并于15日提交全体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在进行详细的选民登记后,11月2日召开了表决大会,并以559张选票的绝对多数,依法罢免了一年前上任的村委会主任。
蕉城区有关人士说,此次罢免村主任行动,反映了村民对村财、村务公开的强烈要求,同时推动了农村民主化的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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