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中化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孙德良今天早上向新华社记者宣布,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昨夜已经正式发出通知,澳大利亚化工企业集团Orica公司提起的有关WWW.chemnet.com(化工网)域名所有权的诉讼案,因澳大利亚公司在裁决前数小时提出撤诉,此域名判归杭州中化网络公司所有。至此,我国加入WTO后的第一起知识产权纠纷案以中国公司旗开得胜而结束。传奇域名WWW.chemnet.com正式落户中国。 围绕这个域名纠纷的一方是澳大利亚ORICA公司,另一方是民营企业杭州中化公司。由于“chemnet”是由英文chemical(化工)network(网络)简称而来,公认有直观的“化工网”的意思。自从www.chemnet.com诞生的第一天开始,就出现在世界各大搜索引擎显著位置并纷纷被与化工有关的企业、图书馆、大学系部链接到首页,也就自然成为众多网络公司的“抢手货”。2001年4月 ,澳大利亚最大的化工企业Orica公司同瑞典一家网络公司VDAB达成将几易其主的www.chemnet.com域名转让给Orica公司的协议。然而,Orica公司接下来却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即未按注册规定向域名注册服务机构NSI及时付费,因而于2001年8月30日被NSI注销。按规定,域名被注销后任何人都有权重新注册使用。2001年8月31日,该域名被韩国一家互联网公司DomainAgent.com成功注册。
2001年9月3日,孙德良意外发现自己已经追踪多年的www.chemnet.com域名为韩国公司DomainAgent.com持有,考虑到中国化工网对商标CHEMNET在互联网上的使用延伸及保护,随即同该公司联系可否转让。令人意外的是,韩国这家互联网公司并不清楚这个域名的价值。经洽谈,双方于2001年9月5日在上海签定转让协议,中国公司将该传奇域名以较低的价格购回杭州。
然而,2001年9月9日上午,孙德良收到了一封发自澳大利亚的律师函,上面写着:www.chemnet.com域名为澳大利亚Orica公司所有,Orica公司对贵公司擅自使用该域名的行为表示严正抗议,希望贵公司立即归还域名并限24小时答复,否则,Orica公司将诉诸WIPO(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仲裁。10月5日,孙德良收到了WIPO用联邦快递寄过来的书面应诉通知及Orica公司的投诉书副本。至此,一场由www.chemnet.com域名所有权导致的跨国知识产权争端拉开了大幕。
经过10多天准备,中化公司在克服种种困难后,于10月19日向日内瓦WIPO递交答辩状,对所有指控一一加以驳斥,并陈述了大量事实和国际法依据。同时向澳大利亚公司传送答辩状副本。10月24日,杭州公司收到WIPO的确认函,指出将有专家组择日裁决。10月31日,Orica公司请求WIPO延期裁决,称将同答辩方寻求通过商业途径解决域名纠纷。11月1日和12日,WIPO两次通知Orica公司,如需要延期裁决,请递交书面请求,并限定了最后时间。在北京时间昨天夜间,Orica公司提出撤诉请求,WIPO立即作出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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