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底前,河北省农村中小学教职工工资的管理权限将上收到县(市)。有关人员说,这项措施是为了确保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防止拖欠现象的再度发生。
在这次上收行动中,河北省及各市有关部门将逐县核定农村中小学教师编制和工资总额,清退教职工编外人员和代课教师,对一些因财力不足而发放教师工资有困难的县,这个省及各市财政将通过调整财政体制和增加转移支付的办法给予解决。
据介绍,各县(市)年底前将农村中小学教职工工资管理权限上收到县后,原来乡镇财政收入用于中小学教职工工资发放的部分,必须按规定相应划拨到县(市)财政,并按规定设立“工资资金专户”。为了确保这项改革的顺利实施,河北省教育厅决定,实行举报追究制度,对因挪用、挤占资金使教师工资不能按时足额发放的县,一经查实,不仅停止省市财政的转移支付,扣回转移支付资金,还要依法严肃追究当地主要领导人的责任。
河北省教育厅的负责人说,为保证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和学校基本建设投入,确保危房改造经费和学校安全,使农村中小学能够正常运转,河北还将出台一系列措施,使拖欠教师工资现象不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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