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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关键在党。只要党的各级组织和领导干部高度重视,旗帜鲜明,坚定不移地开展工作,反腐败斗争就一定能够不断取得新的成效。
全党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来认识和重视反腐败斗争。反腐败是关系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的严重政治斗争。我们党只有坚决反腐败,才能保持工人阶级先锋队的纯洁性和先进性,经得住执政的考验、改革开放的考验和拒腐防变的考验;才能打破西方敌对势力“分化”、“西化”的图谋,维护我国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在日益激烈的国际竞争中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因此,我们必须打胜反腐败这一仗。党的各级组织在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过程中,一定要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加强对反腐败斗争的领导。各级党委要把反腐败斗争摆在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反腐败的方针政策,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既要治标,严厉惩治腐败分子,又要治本,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要分析形势,正确决策,协调各方,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要促使部门各负其责,各尽其职,狠抓任务落实;要按照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规定,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各级党委要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转变作风,深入实际,加强领导,扎实工作,不断取得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
要加大查办案件工作的力度,严厉惩处腐败分子。查办案件是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方面,也是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要重点查处党政领导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经济管理部门和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的贪污受贿、徇私枉法、买官卖官案件。越是涉及高层机关和部门的案件和越是涉及高级领导干部的案件,其危害性就越大,越要作为重点来查办。在各种案件中,贪污受贿是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的一种最普遍、最典型的权力腐败现象,徇私枉法和买官卖官属于司法腐败和吏治腐败,是危害最烈的权力腐败现象,这些方面的违纪违法案件都应作为重点来查办。按照今年中央关于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在继续查办贪污、受贿、挪用公款以及走私贩私、骗税骗汇、金融诈骗等案件的同时,要注意查办领导干部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司法干警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的案件,严重失职渎职案件,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和亲属利用该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影响谋取非法利益的案件。还要查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在企业改制、股票上市、产权变动过程中私分、侵吞、转移国有资产的案件,个人擅自决定重大事项给国家、企业造成严重损失的案件。也要严肃查处基层干部中的违纪违法案件特别是侵犯国家、集体和群众利益的案件。要集中力量查处一批大案要案,不管涉及到谁,不论其职务多高,权力多大,都要排除阻力,一查到底,严肃处理,绝不手软。
要加强组织协调,严格依纪依法办案。要坚持党委对查办案件工作的统一领导,加强查办大案要案的组织协调机制。各级纪检、法院、检察、公安、监察、审计等部门要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办案的整体合力。实行垂直领导的部门在查办案件工作中,要加强与地方纪检监察机关的协作配合,主动接受协调和指导。执纪执法机关在重视群众举报的同时,要主动深入到当前易发、多发案件的部门和单位,通过执法监察、审计监督、专项清理等方法发现案件线索。对腐败问题严重但长期没有查办重大案件的地区和部门,要找出问题症结,组织力量加以解决。要坚持分级管理、分级办案的原则,实行办案工作责任制。要严格依纪依法办案,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使办理的案件经得起历史的检验。要剖析典型案件,研究案件发生的特点和规律,总结教训,教育干部,堵塞漏洞,把查办案件与预防、教育结合起来,使查办案件的成果得到巩固,使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的势头得到遏制。
总之,各级党委、政府和纪委要按照中央关于反腐败的部署,紧紧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在狠抓治标、严惩腐败分子的同时,加大治本力度,从加强教育、法制、监督入手,着眼于体制、机制、制度、管理的改革和完善,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标本兼治,以反腐败斗争的实际成果取信于人民。(林文肯)(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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