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11月26日电 记者今日从甘肃省公安厅获悉,14名在甘肃省境内以旅游为名,非法捕获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猎隼的巴基斯坦人,日前由甘肃省公安厅协同张掖地区公安部门,押送到新疆红其拉甫口岸,遣送出境。
今年9月以来,一些巴基斯坦人,无视我国法律,假借旅游名义,深入甘肃河西走廊地区,制造捕隼工具,以活兔活鸽为诱饵,在戈壁人迹罕至地带,捕获猎隼,牟取暴利。
甘肃省张掖地区高台县公安局经过周密部署,于10月23日到25日,共抓获14名非法捕隼的巴基斯坦人,当场缴获42只猎隼和一批捕隼工具。42只猎隼被放归大自然。经严格审查,11月16日,14名违反中国有关法规的巴基斯坦人被遣送出境。
猎隼是鹰的一种,对草原灭鼠维持生态平衡起到重要作用。国外一些非法捕隼者,每年都会在秋冬季节进入甘肃省河西走廊地区,1999年到2000年,甘肃省河西各地公安机关共抓获44名非法捕隼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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