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本报热线接到王某报料,称他在广西南宁市朝阳路逛街时,被一30岁左右的妖艳女人引至中华路一招待所,“一起唱歌,看电视,‘服务费’是20元钱一小时”。王某称,两人共喝了5杯饮料,最后结账时竟被老板索要860元,而他身上只有300元,全部交出后才得以脱身。
接到报料后,记者立即赶至该招待所。沿着一个小楼梯上到二楼餐厅,里面有几个年轻人正在打牌,见有人进来,他们立刻紧张起来。记者径直向餐厅内侧隐蔽的包房走去。狭窄的走廊内并排有3个包房,最里面的一间门口站着一个年约30岁的女人,第二间紧关着门,推不开。一个瘦高个拦住了记者,记者表明来意后,与他在第三间包房里交谈了起来。
这人自称是李老板,桂林人,父母在本地工作。一开始李老板就说:我不怕别人来“砸场”,我有关系!他说:当时王某带小姐来玩,要了洋酒,他们当时就向王说明是“人头马”,每杯100元,王总共消费了860元,他身上只有300多元,最后还是那个女的用一枚价值400多元的戒指抵押下来,算起来只收了700元,“算是给他面子了”。李老板称王某带来的小姐不是招待所的人。最后,李老板口气很大地说:“其他的我不想说了,既然我敢开这个店,这就是我的本事……”
记者从招待所出来,有三四名“保镖”模样的人尾随记者下楼,恰好记者在火车站转盘与朋友相遇,保镖才未敢继续追来。
得知记者采访经过后,王某大喊冤枉:“哪有什么洋酒哦!明明有一股汽水味,还说是什么‘人头马’,‘人头马’会和汽水一个味道?结账时,那女人假惺惺地从手上取下一个戒指,是铜的,说是帮我付账,其实他们根本就是一伙的。”
但是记者反问他,为什么会和一个素不相识的女人去那种地方,他却哑口无语了!(丁后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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