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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天津律师来云鹏状告北京新浪邮箱“缩水”案一审宣判在沸沸扬扬的议论声中有了结果--来云鹏律师败诉,法院以被告缩减电子邮箱行为虽出于网站生存需要,但符合合同内容,用户在缔结这份合同时是自愿的接受其中的条款等理由驳回原告要求新浪网继续为其提供至少40M免费电子邮箱的诉讼请求。来云鹏律师表示要继续上诉。目前二审开庭时间尚未确定。
近日,记者走访了天津四方律师事务所的来云鹏律师,请他就此案阐述一下自己的观点。来律师说,他是新浪网的老用户,对于新浪网所提供的若干项服务都感到十分满意,但此次邮箱缩减却着实让他感到别扭,同时来先生个人利益也因此受损,因此便与新浪网打起了这场官司。来先生坚决否认自己是在沽名钓誉,他说他的举动一方面是出于维护网民的利益,另一方面则是为了积累有关司法实践。因为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部与网络有关的法律出现,司法实践也很少,所以来先生所做的工作很大程度上是在尽一个法律工作者的职责。当记者谈到在调查中发现,不少网民遇到类似的情况大多数是再去申请其他网站的信箱,而不是提出上诉来维护自己的利益时,来律师说,这并不意味着网民的法律意识淡泊,而是缺少专业素质。来先生还谈到,他和新浪网签订的是一种电子合同,通过一系列手续,他成功地申请到了免费邮箱,合同的缔结方式方法是合理的。因此这种合同是成立的,并且同时承担义务、互有对价。这份服务合同应该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任何一方在不经对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更改合同内容,均应被视为违约。因此,新浪网应该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目前,来律师已向法院提交了二次讼诉请求,用他的话说,“在此案二审没有宣判前,我没有败诉”。本网将继续跟踪报道。(刘雁军 孙涛)
附: 来云鹏状告北京新浪邮箱“缩水”案一审辩论意见 来云鹏状告北京新浪邮箱“缩水”案二审上诉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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