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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律师来云鹏 | 北方网消息:备受人们关注的新浪网邮箱缩水案以新浪网胜诉暂时划上了一个句号。一审“败诉”的来云鹏经过短暂的准备后,近日已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上诉状,要再次与新浪网在法庭上相见。
来云鹏在呈送给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请二审的上诉状中,他提出三点诉讼请求:1、撤销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01)海民初字第11606号民事判决。2、依法改判被上诉人履行合同义务,即继续向上诉人提供50M电子邮箱服务。3、一、二审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他提出上诉的理由是:一审判决混淆了“服务条款修改”与“服务内容修订”的概念;一审判决错误认定被上诉人提供的证据三,即《新浪网免费电子邮件服务使用协议》;一审法院在一审过程中,错误的适用举证规则 。
来云鹏说:“上诉状已经递了上去,不日即将宣判。虽然一审受挫,但我对这次第二次上诉依然充满信心,相信法院会给出一个公正的结果。”
当问到他为什么不服一审判决,还要继续提出上诉时,来云鹏说:“咱们中国人在碰到权益受到侵害时,限于传统意识,往往采取忍让的态度,想不到用法律武器维护。作为法律界人士的社会责任,就是利用自己所学,站出来,向这些侵害行为说‘不’,维护大众的利益。同时,作为新浪网邮箱的一个忠实用户,我认为我再次提出上诉的理由是充分的、法律依据是正确的,我希望每个人最终都能够得到良好的服务。”
新闻背景:
今年9月16日,来云鹏律师使用了近5个月的新浪邮箱由50兆缩减为5兆后,他将新浪告上法庭。9月27日,天津四方律师事务所律师来云鹏状告新浪网一案正式立案。鉴于本案的新颖性,海淀法院由该院主管民事的副院长张嘉林等三位法官组成合议庭审理。11月15日开庭后,原告、被告双方就新浪提供的免费邮箱是否真正免费和新浪一方是否拥有合同内容变更的权利展开激烈的辩论,最后,法院以被告缩减电子邮箱行为符合合同,来云鹏是自愿接受合同条款等理由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孙涛 刘雁军) 天津律师状告新浪邮箱后续:我没有“败诉” 天津律师状告新浪邮箱“缩水”案:提请二审的上诉状 天津律师状告新浪邮箱“缩水”案:来云鹏一审辩论稿 有人称:“新浪邮箱案”不应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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