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位女士在吉利大厦门前搭乘出租车,夏利出租车司机按乘客的要求,把客人送到佟楼干部俱乐部门前,乘客付费时,出租车司机按计价器显示金额收取租费之后,执意让乘客再多支付3元钱,理由是,在吉利大厦门前等候客人的时候交了停车费,而这笔停车费要求由搭乘出租车的乘客承担。乘客对此不解,并拒绝支付这3元钱停车费,为此双方发生争执,投诉到有关部门。
据客管部门讲,出租车租价收费,要严格执行物价管理部门的规定标准。乘客所支付的租费,应该是客人从甲地到乙地期间出租车运营所发生的费用(所乘坐出租车计价器显示的金额)。上述司机把停车费也计算在乘客的租费中,是没有道理的,属于违规多收费。发生此类情况的,乘客应该拒付,或者可以以停车票据为证,向市客运管理部门依法书面投诉。(杜娟 威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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