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担保书的内地儿童在港入学问题,近来一度是媒体的热门话题。继保安局局长叶刘淑仪多番公开解释特区政府的立场后,在有关问题上拥有行使酌情权的入境事务处处长李少光昨天再次公开表态,详细解释政府在事件上的立场。李少光指出,特区政府在处理这个事件上并非铁石心肠。
李少光是昨天出席香港电台“香港家书”节目中,以给他远在加拿大的妹妹李筱平写信的方式阐明特区政府的立场,并以准确的数字反驳了社会上一些人歪曲事实的说法。
李少光“家信”的全文如下:
筱平:
多谢你寄来的新年卡和祝贺入境处成立40周年。虽然你远在加拿大,但也关注到近日传媒广泛报道持担保书内地儿童在港入学的问题。好些舆论,对政府所采取立场的背景,显得不完全了解,难怪多年来身在海外的你,未能从传媒的报道了解事情的始末。
现时香港有187名持担保书内地儿童的入学申请不获支持。有人说,持担保书的儿童既然正在等候法院就居留权“宽免计划”诉讼作出裁决,特区政府应该让他们入学,亦有人指这187名儿童当中,许多人已被剥夺接受正规教育的机会达5年之久。
我必须强调,这种说法并无事实根据。实际上,这些儿童当中,有183人(即占98%)是在2000年3月后才提出入学申请,八成是以访客身份入境,并逾期逗留,而其余两成都是非法进入香港,其中80多人更是在最近3个月内才提出申请的。入境处向他们签发担保书,只因为他们是儿童,才容许他们在有关司法程序或遣送离境程序进行期间免被羁留。
这些儿童当中,实在只有4人是有关“宽免计划”诉讼的当事人。这宗诉讼经过一年多时间在各级法院审理,现正等候终审法院作出最终裁决;另有56名声称享有居留权的儿童,向法庭申请准许进行司法复核,但都一一遭原讼法庭拒绝,他们现正向上诉法庭提出上诉,反对原讼法庭拒绝准许他们进行司法复核的决定。其余127名小朋友,根本没有牵涉在任何仍在进行的诉讼中。
特区政府绝非铁石心肠,多年来,政府一直本着人道原则行事,以有关儿童的福祉为依归,同时按当时的法律状况去考虑每一个无证儿童的入学申请。但大家同时必须紧记:按现行法例,内地居民,无论是港人所生或领养的子女,必须在内地申领单程通行证,才能够来港定居。单程证制度行之已久,这是有效及有秩序地让内地居民来港定居的唯一途径。以不合法的方法留港,不但破坏我们的入境制度,而且会剥削小朋友在内地接受正规教育的机会。这些儿童的家长期望可以不按法规而能让子女在港入学及生活,是不切实际的。他们有责任妥善照顾子女,避免让他们产生无形的压力及不必要的担忧。事实上,有部分本身在港争取居留权的家长,把他们的小孩子也带到香港来。这种做法,却正正严重影响了小朋友们的正常生活、学习和身心发展。
很多人对我们未有即时遣返并无诉讼在身的滞留儿童,表示不理解。事实上,这亦充分反映出入境处对处理年幼非法入境者或逾期逗留访客的一贯人道考虑。我们会尽力游说家长合作,安排小朋友回内地,尽量避免强行遣返。我们有决心、有能力解决内地儿童滞留的问题;相关的行动,包括发出遣送离境令等程序,亦是入境处每天都在积极进行的工作。即使儿童获得安排入学,亦不能理解为入境处承诺不会向他们提出或者继续进行遣返程序。有论者提出所谓“报复”的说法,不但与事实不符,更忽略了有关的遣送离境令其实是有法可依,亦是正常执法程序的必然部分。但无论如何,我仍衷心希望家长们以子女的身心幸福为重,并配合我们的安排,让小朋友的生活早日重归正轨,以免耽误了他们的宝贵光阴。
你或许会问,身为入境处处长,我大可以行使酌情权让小孩子留下来,那岂不是皆大欢喜?对部分教育界及宗教界人士在有关问题上的取态,我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入境处肩负着透过执行入境政策去确保香港社会稳定发展的重要使命,我们不能单纯从人情的角度处理逾期逗留和非法入境的问题,而置国家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规及整体利益于不顾。我必须强调,我们只可因应个别申请,适当地行使酌情权。假如每一宗个案都行使酌情权,既对其他依法申请和耐心等候的申请人不公平,亦会使香港的入境制度崩溃。
鉴于部分入学申请的首次审核至今已有一段时间,我们会着手逐一复核所有187宗不获政府支持的持担保书儿童的入学申请。根据现行安排,申请个案均作个别处理。
这几天来,社会各界继续就这个问题表达了不少意见。我确信,通过讨论,市民大众对特区政府的立场会有更深入及正确的了解。身为人父,我又岂会不了解父母爱子女之心。但要维系有效的入境管制及特区政府的法治精神,我们必须以公平公正的态度去处理事件。我衷心希望那些持担保书儿童的家长明白入境处只是依法办事,希望他们为子女的真正福祉及最佳利益着想,先让子女返回内地,再循正常和合法的途径申请来港。
时值寒冬之际,希望这封由远方家人寄来的信能为你增添一分暖意。祝
新年进步
哥哥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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