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各地在开展农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中,认真听取基层呼声,对群众反映较集中的乱收费问题下大决心进行整治,给浙江农民带来了看得见的实惠。今年以来,全省共取消涉农收费86项,已累计退还农民各种款项计1.4亿元。此外,全省还暂停征收、减免渔业税等有关税费2.54亿元。
浙江省委、省政府对减轻农民负担问题一直高度重视,采取了不少措施,取得了较好的效果。2000年,全省农民人均“三提五统”仅36.02元,只占上年农民人均收入的0.9%。但是,有关部门经过调查发现,虽然近年来全省总体上农民负担水平控制在中央规定的政策范围之内,却仍存在着地区与行业负担不均衡以及隐性负担大大高于显性负担的现象。山区农民、海岛渔民比经济较发达的平原地区负担相对较重,其中,一些地方的渔民的负担占到年收入的20%。各种名目繁多的集资、摊派、搭车收费使农民实际负担远远超过国家政策规定范围。少数地方收费不规范,随意变更收取方法,或者强行以资代劳,或者扩大收费范围,税费不分、重复收费。在今年开展的农村“三个代表”学教活动中,群众对此类问题反映强烈。
对此,浙江省委、省政府要求各地把减轻农民负担作为实践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行动来抓,认真贯彻中央和省的有关政策,狠抓落实。据了解,目前,全省81%的乡镇实行了农民负担预决算制度,65%的乡镇推行了农民负担监督卡制度,69%的乡镇使用了省农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收据,一半以上的乡镇开展了农民负担专项审计。与此同时,各地全面推开了乡镇政务、财务公开和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
浙江省政府根据本省实际,今年还把农民负担专项检查范围扩大到海洋渔民负担和农民建房、结婚登记、农村计划生育收费等领域。在专项检查中,突出整治了海洋渔民负担、报刊摊派和教育乱收费3个领域。据不完全统计,全省共有5000多人参加了此类专项检查。为真实掌握减轻农民负担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省农业厅、监察厅、物价局还组织力量,两次在26个县市进行集中暗访,发现并查处农民负担案件26起,督促退回了多收的款项,并对有关责任人作出了相应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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