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光州地方法院的法官昨天对去年25名中国人偷渡途中窒息死亡并被抛尸大海的事件作出宣判,渔船“泰仓号”船长李某(43岁)和偷渡中介人吕某(48岁)分别被处以有期徒刑2年零6个月。
泰仓号上的9名船员中的2名分别以尸体遗弃罪被判10个月和8个月的有期徒刑,其余7名船员被判有期徒刑1年,缓期2年执行。
判决书上表明:“李某和吕某把中国人关在拥挤的鱼舱里,导致他们窒息死亡,并抛尸于大海的罪名成立。但是,考虑到船员是根据船长的指示行使,除了已有前科的林某等2人之外,其他一律处以缓期执行。”
去年8月,60多名来自福建的中国偷渡客躲藏在一艘韩国渔船里企图偷渡到韩国,在途中25人因窒息而死亡,为消灭犯罪证据,偷渡集团竟将死者的尸体全部扔进了海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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