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昨天下午2:00,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持械入室抢劫案。据了解,五名案犯均系武清区陈嘴乡人,几人经多次密谋确定被害人后,入室抢劫人民币24万余元。庭审中,五名被告人对犯罪事实均供认不讳。
经查,五名被告人均有劣迹,其中被告人董寿辉1989年曾因犯抢劫罪、招摇撞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1995年因病保外就医;被告人李兆旭曾于1985年因敲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1987年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被告人黄玉军曾于1980年因盗窃被少管三年,1992年因抢劫罪、重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半,后刑满释放。
为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被告人董寿辉、李兆旭、黄玉军、李瑞双多次密谋抢劫,商定由被告人董寿辉负责寻找被害人。确定被害人后,董寿辉带领被告人李兆旭、黄玉军对被害人吴某进行指认,以便作案。
2001年7月6日凌晨,被告人董寿辉打电话给李兆旭等人,告知几名同伙被害人吴某准备到货场接货的消息。于是,被告人李兆旭、黄玉军、李瑞双、毕长海携带事先准备好的刀子、尼龙绳等工具,窜至塘沽区渤海石油新村花园小区潘某家中,采取胁迫手段将被害人潘某、吴某及其家人捆绑后,抢走货款人民币242100元及价值共计人民币3900元的手机三部,后几人将财物瓜分。经公安人员侦查成案。据悉,二中院将择期继续审理此案。【记者张晓杰通讯员刘虹李汝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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